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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甘肃佰利联化学有限公司已委托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配套一般固废堆场建设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配套一般固废堆场建设项目(二期)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铁山咀
4、建设单位:甘肃佰利联化学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0.1916公顷,主要用于堆放金昌冶炼副产硫酸资源及氯碱废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40万吨合成金红石项目配套一般固废堆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所产生的钛渣。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佰利联化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厂区东大滩金武高速以北
联系人:党工
联系电话:15214170078
邮箱:139062974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49号兰州大学科技园358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7503166416
邮箱:7918586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网站自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甘肃佰利联化学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作者(荇者,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1-1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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