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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ZYG2025-10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ZYG2025-10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ZYG2025-10号地块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云岭街道磨南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086978°,北纬25.768985°,本次规划用地面积12054m2(约18.08亩),本地块土地权属为云岭街道磨南村集体所有。该地块2015年至今为农用地,该地块规划用途拟用于建设气象局坎脚商住项目,规划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07)和商业服务业用地(0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调查过程及结果
本次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现场实地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91地图历史影像资料分析,该地块内部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生产活动;也未从事过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物质贮存的槽罐、输送管线及沟渠等设施,也没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过危化品运输过程的遗撒、风险事故等污染物不均匀撒落现象;地块内部无地下水出露,地块内没有固体废物、垃圾及外来客土堆存或填埋等情况;未发现土壤存在明显颜色异常、油渍、异味等污染痕迹;地块内部无可能的污染源,土壤和地下水未见污染迹象。
周边相邻地块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土壤颜色等异常,未闻到异味,也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和非正常排放,无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异常迹象,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未收到环境投诉和处罚等。通过对周边主要企业的污染因素分析,企业产生的“三废”均有合理的处理处置途径,各固废及污水储存、处理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原辅料贮存区也采取相应防渗漏措施及地面硬化处理,生产期间无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记录。分析结果得出,周边企业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本阶段调查认为地块内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周边企业污染途径分析,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现场踏勘得到的信息能有效印证历史卫星图片解译的信息。因此,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和利用,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3、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3765390104
4、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中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0,11号楼(11)1单元19层1号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50860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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