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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喀什常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英吉沙县萨罕镇年产1亿米节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4TogBRILrqgwyrk-VgJAg?pwd=uys9 提取码: uys9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可联系环评单位人员,或前往环评单位查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喀什常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启征
电 话:1879995799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1-3334014
电子信箱:1499025232@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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