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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陆通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固废回填生态修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山西陆通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固废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山西陆通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取得乡宁县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141029-89-01-759227。
(一)项目名称:山西陆通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固废回填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陆通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苍上村委仁马庄村和龙窝村中间的龙峰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占地面积26.6980公顷,预计年处置煤矸石270万吨。建设内容为新建拦矸坝、消力池、排水涵洞、截水沟、马道及坡面纵向排水沟、排矸道路等;运行期内的覆土,绿化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等。
工程投资:56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山西陆通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1593533277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
①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xzrQa_-mHN4N6usiUXS-A 提取码: adgg
②公众可在山西陆通能源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村庄村民
(五)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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