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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重金属污染底泥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办事处
建设地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包括:对二鹏甸子镇河道与松兰街河道进行治理,共计5.873km,治理面积约69627m2,治理河道重金属污染底泥2.39万m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1660244343@q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佳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
联系人:梁家学;联系电话:18841418588
环评单位: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同方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166024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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