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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翔15万吨工业装备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依法进行华翔15万吨工业装备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华翔15万吨工业装备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华翔(翼城)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南梁镇涧峡村北500米华翔(翼城)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年产工业装备零部件15万吨。一期利用V法工艺年产高空作业车、重型叉车、挖机等零部件10万吨,改造1座建筑面积10822.4m2的生产车间,新建1座建筑面积16480m2的生产车间;二期利用消失模工艺年产农机、港机、减速机、工业母机等零部件5万吨,新建1座建筑面积9900m2的生产车间。
工程投资:总投资1000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利用V法工艺建设2条3P真空负压造型及机加工、涂装生产线,年产高空作业车、重型叉车、挖机等零部件10万吨,二期利用消失模工艺建设2条消失模工业箱体、智能农装造型、粗加工、精加工、涂装及部件总装生产线,年产农机、港机、减速机、工业母机等零部件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翔(翼城)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南梁镇涧峡村北500米
联 系 人:杜先生 1363357449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山西晋后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坞城南路182号山西创新中心3号楼C06
联 系 人:龚工 1503518878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及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住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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