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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黄冈化工园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湖北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黄冈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园南部预留用地(外环路与张扬路交叉口西北角)
5.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KP35WrYID16jFfYOg9CDQ 提取码: jse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先生
邮寄地址:黄冈市黄冈大道15号
联系电话:0713-8461059
电子邮箱:85887290@qq.com
三、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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