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
环境影响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吉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已委托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次公示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第二阶段公众参与工作,主要是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的主要信息。
一、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
规划时限:2025年-2035年
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园区从空间上划分为两个部分:位于园区西部的生活功能区和东部的工业发展区,总规划面积为11.35平方公里(实际1134.89公顷)。
生活功能区:范围东至查干淖尔南街,南至康宁三巷路,西至青年大街,北至长白铁路,规划面积221.78公顷。
工业发展区:包括化工园区和非化工区,整体范围东至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老吉拉吐乡,南至吉拉吐小后屯,西至松原绕城高速东段,北至长白铁路,规划面积913.11公顷,其中,化工园区规划面积571.34公顷,范围东至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老吉拉吐乡,南至吉拉吐小后屯,西至石化街,北至长白铁路,其余341.77公顷为非化工区。
二、规划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机构:吉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和谐路555号
联系人:耿振远
电话:133515570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62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556777950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规划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吉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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