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康定市基础建设项目鱼通镇野坝村材料加工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康定市基础建设项目鱼通镇野坝村材料加工点
建设单位:康定市兴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鱼通镇野坝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1787m2,采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螺旋洗砂机等砂石加工设备,利用河道疏浚砂和洞渣进行加工生产,可以实现日加工砂石料3000t(90万t/a)。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进杰
联系电话:1878368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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