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的要求,现将《乐山市红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红运果水果配套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报批稿)全文和《乐山市红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红运果水果配套包装生产项目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乐山市红运果水果配套包装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市红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夹江县马村镇龚沟村12组
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
用地面积:22.096亩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2.096亩,利用现有厂房,新建果袋、果筐、水果纸箱、水果网套生产线。购置柔版印刷机12台、凹版印刷机5台、果袋分切机48台、制标机1台、注塑机30台、水果网套机10台、水果纸箱设备1套等设备设施。配套办公用房、场地硬化等。年产果袋50万件、果筐300万件、水果纸箱100万套、水果网套60万件。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红运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328109998
邮箱:2763034209@qq.com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323134781
邮箱:2567356911@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6、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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