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陕西瑞鼎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对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式。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瑞鼎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电话:13909271700
公众可在本工程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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