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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海南省昌江县智慧渔业养殖区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南省昌江县智慧渔业养殖区废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昌江县海尾镇西南侧
建设内容:项目配套建设养殖废水处理系统90万m³/d一处,敷设废水收集管网7738m,尾水排放管两根管长共9440mm;建设日规模230m³/d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170m、建设日规模15万m³/d的养殖废水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雨水排水管网6222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县乡投公司三楼工程部
联系人:羊工
联系电话:0898-2666667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海南冉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5号豪达大厦3楼G513号
联系电话:陈工13876864569
联系邮箱:Hainanransheng@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发表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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