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美力坚清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危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内蒙古美力坚清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拟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建设“内蒙古美力坚清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危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现有危废焚烧处理系统进行改扩建,焚烧处理规模由15000t/a增加至25000t/a;新增危废利用车间一座,占地面积约5400m2,设置废桶及废包装物造粒翻新利用生产线,生产规模36400t/a;对现有物化车间废乳化液系统进行改造,建成实验室废液处置生产线一条,生产规模500t/a;新增危废暂存库一座,占地面积约2040m2;柔性填埋场处置规模由23750t/a增加至39583t/a,使用年限由20年缩短至12年。
2、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新增危废暂存库废气治理采用“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净化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综合利用车间废气治理采用“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净化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焚烧经回转窑焚烧产生的烟气先进入二燃室进行充分燃烧,后进入余热锅炉回收热量,焚烧烟气经由“SNCR脱硝系统+余热锅炉+急冷脱酸塔+干式反应器+袋式除尘器+喷淋洗涤塔”组成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及新增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水质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固化车间及焚烧车间,不外排。因此,项目污水不会直接进入当地的水体环境,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亦不会对地下水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在建设过程中,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厂内重点部位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可避免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
(3)噪声:项目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隔音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新增的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对应送至本项目焚烧、固化系统处置;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类别进行处理处置,能够确保所有固废的处置措施妥善有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美力坚清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刘经理 1394732456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71-463226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1、电子版报告书可查阅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ozpCp7SoQ7zKixFDkqkxA
提取码: kwfd
2、纸版报告书查阅地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蒙古美力坚清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ozpCp7SoQ7zKixFDkqkxA
提取码: kwfd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寄送至建设单位或电子邮件303283521@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美力坚清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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