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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O_Pku-nIt3wWEd57lpAqA?pwd=6wkc
提取码: 6wkc
查阅者查阅纸质报告书通过电话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查阅,查阅者应预留电话、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我单位通过快递寄送纸质报告书。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18693094182 E-mail:532173018@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的公众和单位,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O_Pku-nIt3wWEd57lpAqA?pwd=6wkc
提取码: 6wkc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532173018@qq.com,或邮寄至南宁市那洪大道7号南宁研祥智谷F9栋F09-0101、F09-0201、F09-0301、F09-0401号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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