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本次为第二次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阳西县溪头镇进港路建设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永安村南侧接入滨海旅游公路,在陈埠仔东与省道S540相交,向南于红头咀村、大一墩村附近沿现状村道与规划岸线延伸至终点溪头镇现代渔港,路线全长约3.543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1.5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桥梁25m/1座,设置涵洞14道,其中圆管涵8道,盖板涵6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法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CgCaveCHFA9tTp-Vc0sLg 提取码: 9er6;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志钊15767974838
环评名称: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路356号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3332311@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当日起10个工作日。
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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