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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同行催化剂(鞍山)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同行催化剂(鞍山)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名称:辽宁万尔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新型环保材料生产线1条,建设厂房、办公楼、质检中心、中控室、消防泵房、变配电室、消防水池、事故水收集池、仓库、包装车间、生产车间、罐区、门卫等,主要设备为反应釜、合成釜、烘箱、包装机、搅拌机、粉碎机、净化装置、泵类。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8-13至2025-8-27止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V9EmJMtBAOOBIrbikI9Vg?pwd=zx9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同行催化剂(鞍山)有限公司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同行催化剂(鞍山)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77737772
同行催化剂(鞍山)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作者(1754968515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8-1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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