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鹤庆县金墩乡奶牛养殖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鹤庆县金墩乡奶牛养殖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金墩乡建邑村委会五家寺高速路东侧
建设单位:大理鑫隆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规划奶牛养殖,建设牛卧床500个,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存栏牛约500头;购买饲料加工设备1套;购买粪便清运车及粪便干湿分离机;电线线路建设,含变压器;购买医疗器械及冻精设备;供排水系统建设;购买饲料、奶牛;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大理鑫隆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郜树楷
联系电话:13887262330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金墩乡赵屯村
邮政编码:671501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丽香
联系电话:15912265948
邮箱:dlly.onexmail.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天井办事处天庆路1号A幢21号
邮政编码:671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后造成的影响;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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