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1〕19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士壤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环固废字〔2021〕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内蒙古润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本地块开展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通辽市北兴路以西,双宝大街以北地块
地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街道佳家花园社区。
调查性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面积:26070.91m2
规划土地类型:医疗卫生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范围为本地块及地块周边1000m范围。通过对通辽市北兴路以西,双宝大街以北地块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了该地块及周边区域基本情况:调查地块原为本地块原为耕地,不涉及工业污染排放问题。调查范围内涉及废水排放、危废储存的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本地块西北侧,该污水厂也配套设置了完善的环保措施,经调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未发现污染迹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内蒙古润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1537475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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