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德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溶剂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德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溶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德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溶剂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 沧州市东光县于桥镇塑料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VOCS吸附回收装置一套。工艺流程:水洗+固定床HEA吸附/脱附+冷凝回收。每小时处理有机废气15000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德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沧州市东光县于桥镇塑料产业园区
联系人:梁哲 电 话:18921856188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睿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奥城商业广场18-1-2108
联系人:冯贝蕾 联系电话:13731337508
邮 箱:1607146717@q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tmu2oMADaZeD-STSe69aw?pwd=kkud 提取码: kkud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电话、书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3QkaxlHJBfJru_sJrpvpA?pwd=t73y
七、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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