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氯乙烯产能填平补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氯乙烯产能填平补齐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聚氯乙烯产能填平补齐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在公司现有PVC车间8号釜旁边空地新增加一台9号聚合釜,配套对聚合、干燥系统相关设备与工艺管线进行改造,相应增加仪表、电气系统,增加DCS整套系统及操作程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防治措施的概述
PVC装置干燥系统湿树脂中的水分与热风接触后散出,其中夹带PVC粉尘。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入大气。除尘效率99.9%,除尘后尾气粉尘浓度降至20mg/m3以下,回收绝大部分PVC物料,可使所排干燥尾气中粉尘浓度低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污水处理依托本公司离心母液处理单元,离心母液处理单元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处理PVC装置废水,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循环水补水。
本项目生产固废为氯乙烯聚合物,氯乙烯聚合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面积1000m2),位于锅炉房预留建设地西侧),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运走。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分统一运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求制造厂家采取消音措施,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修建隔离操作室的集中控制方法,使工作环境的噪声控制在85dB(A)以下。较高噪声的设备集中布置在隔声厂房内,部分设备加隔声罩、消声器和采取减振措施以降低噪声。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空气
本项目的废气经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同时经扩散计算,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污染物贡献值不大,不利影响范围基本局限于厂区附近,非正常工况下,部分污染物对厂区周围近距离地方会产生短时不利影响。
(2)水体环境
本项目正常状况下的生产废水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直接排入水环境,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避免固废随意堆放对附近地下水和周围景观以及人群健康等造成不利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由于对各噪声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降低了噪声源的声功率级,使得各噪声源对各监测点的贡献值很小,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对区域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二、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下方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N2sfLjKATEDpc_v61Ec_A?pwd=ccu6
提取码:ccu6
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WNBxEfQSSw_hoc1m5UZg?pwd=s7pn
提取码:s7pn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部长
联系电话:18947174955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工业园区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碳资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3847323981
邮箱:821506161@qq.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依山北岸1号商业楼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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