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东莞市成宇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新报批)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市成宇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新报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成宇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成宇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新报批)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明珠西路17号1号楼108室(北纬23°6′37.482″,东经113°48′52.766″)。项目重新报批后项目(一期)总投资为8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m2,建筑面积为1800m2,从事铝合金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合金件360吨。于2024年8月23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3597号)。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5月22日-2025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桂春
联系电话:1812292655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