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化牡蛎贝类养殖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设施化牡蛎贝类养殖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福清市恒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项目名称:设施化牡蛎贝类养殖基地项目
项目选址:潍坊北部海域,离岸约11公里
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现有已确权开放式养殖用海23宗,总用海面积为10318.8927hm2。项目位于潍坊市昌邑市北部海域,离岸约11公里。用海范围:119°20′32.200″E~119°30′37.970″E,37°13′02.170″N~37°21′32.180″N,水深约4.9~8.8m。项目采用浮筏式养殖方式,新购置养殖设备主要养殖品种为牡蛎,根据市场需求及价格影响,定期选择部分养殖单元养殖扇贝、贻贝、鲍鱼(与海带混养)等贝类。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福清市恒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联系人:封总 电话:15621632163
邮箱:13026556701@139.com@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海港经济区龙威三街01052号
环评单位:青岛恒海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156368763
邮箱:153839481@qq.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望江路151号MAX科技园18号楼-102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6uR8A1bAMQ-PV0UQk-bjg 提取码: c19k
2、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3日。
福清市恒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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