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的有关规定,对照《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界定为一般变动。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现将《江苏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30m2烧结技改工程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组织有意见、建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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