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江苏开泰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新能源船舶绿色制造基地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江苏开泰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新能源船舶绿色制造基地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G233东、盐河北地块。项目总投资10.08亿,占地约101亩,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80艘新能源、特种船舶(12万载重吨)、修理200艘船舶、拆除300艘船舶的规模。项目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同时配置必要的污染物治理措施,经处理后达到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后排放,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建设单位:江苏开泰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总
联系方式:15952918019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淮安普康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台州商城9幢110营业用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工18053108389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评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公示单位:江苏开泰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2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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