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鸡泽县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鸡泽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鸡泽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兴园区东部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3000m3/d)。项目占地20亩(13333.32m2),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池、设备用房、管理用房、购置相关设备、电气、道路、绿化、围墙及大门等附属设施等。项目主要服务于东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处理达标的工业污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鸡泽县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田总;电话:1393009191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河北傲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158号鑫科国际C座
联系人:程工;电话:18132632199;邮箱:997447986@q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XC4JfjMjrfObUasXLTLnQ 提取码:schy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XC4JfjMjrfObUasXLTLnQ 提取码:schy
七、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9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鸡泽县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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