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隆丰公司电镀环保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隆丰公司电镀环保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对厂区现有电镀车间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产品产能无变化,同时增加一台喷涂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东
联系方式:1376669303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腾飞二段北、西部仓储加工园区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5813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绿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将在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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