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葫芦岛市铭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锂电子电池负极材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铭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锂电子电池负极材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竣工建设单位:葫芦岛市铭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1560989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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