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5年1月委托青海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青海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解铝废渣及报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单行本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征求意见范围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征求范围: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单位在职人员、普通居民等各阶层人士、附近有可能受影响的村庄居民、主要机关及社会团体等均可对本工程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青海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总 联系电话:17797258683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北川园区创业大厦5楼 邮政编码:810199 电子邮箱:1186824543@qq.com
3、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青海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0971-8465073/13897213848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金都大厦1号楼1单元2901室 邮政编码:810007 电子邮箱:chlban@163.com
特此公示!
青海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有效)
2025年5月7日
作者(ban,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5-05-07 18:56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