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康宁重庆二期显示材料前段生产线项目(二阶段)和康宁重庆项目三期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康宁重庆二期显示材料前段生产线项目(二阶段)和康宁重庆项目三期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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