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甘州区黑河(G312 至甘临交界处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州区黑河(G312至甘临交界处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建设地点:甘州区黑河G312至甘临交界处段主河道及河道两侧的缓冲带区域
项目投资:4805.03 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划:建设生态护岸 1.9 公里,自然湿地 1 处,总面积 6.58 万 m2,河滩地修复一处,总面积 15.55 万 m2,构建生态缓冲带 6 处,总面积 27.69 万 m2。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联系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区人社局西侧
联系人:尚主任
联系方式:173398454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甘肃格林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1809334647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share.weiyun.com/JqDQ2cQr。在公众参与时限内,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内容,则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为准。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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