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金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金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验收)
(2)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慈姑岭路19号之二
(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730m2、总建筑面积1730m2。本项目从事塑料薄膜的加工,一期实际年产不干胶膜材料150万平方米。
(4)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5月6日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34****221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5-0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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