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博丰礼品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 (二期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博丰礼品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 (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博丰礼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塘唇金富西路3号1号楼203室
建设内容:东莞市博丰礼品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厂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塘唇金富西路3号1号楼203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1'27.060",东经113°51'31.970",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680m2,建筑面积1680m2。主项目主要从PE桌布、塑胶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PE桌布50万件、塑胶袋1481万件。,于2024年5月21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2521 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4月28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3729963606
电子邮箱:392054380@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