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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月下临风 发表于 2025-04-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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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大台山农场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垃圾焚烧厂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焚烧炉未达到满负荷工况时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最大掺烧量为150t/d,占焚烧规模25%。技术改造后焚烧炉总规模不变,其余设施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二、现有项目概况和环保设施

现有工程概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有1台600t/d焚烧炉和台15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全年发电量约8824万kW·h。全年运行8000h,年入炉生活垃圾21.9万吨。

主要环保设施情况:

废气治理措施:焚烧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70m高烟囱排放;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检修期间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仓储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垃圾渗滤液及高浓度冲洗排水进入渗滤液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冷却塔,浓液回喷或制浆;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等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捞渣机、飞灰固化、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等,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和消声、隔声等措施抑制噪声的排放。

固体废物处置:焚烧飞灰经固化并检验合格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外运至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炉渣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入炉焚烧,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大台山农场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429369978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万尔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号德宝大厦2001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24-24754610

邮箱:704553867@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

(3)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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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 项目位置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4.27 - 2025.05.14
周边公示 [36]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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