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河市浩宇荣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河市浩宇荣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项目(阶段);
建设单位:三河市浩宇荣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廊坊市三河市齐心庄镇小邢庄村北;
公示内容:三河市浩宇荣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4.23-2025.5.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曹总
联系方式:150106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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