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生态产业园区创新路及供水附属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示,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⑴建设项目名称
临潭县生态产业园区创新路及供水附属工程
⑵建设项目选址
拟建工程场址于临潭县生态产业园区,其中供水厂位于园区西北方向、横四路以北,占地面积7.24亩(4828.26m2);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南侧,占地面积6.25亩(4166.13m2)。
⑶规模概况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5983.62万元,拟在临潭县生态产业园区内新建道路,全长2.422km(含桥梁总长62m);新建净水厂1座作为园区供水水源,设计近期供水能力600m3/d,远期供水能力1200m3/d,同时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近期处理规模400m3/d ,远期处理规模800m3/d,用于处理园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160号
联 系 人:敏主任
联系方式:13893928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999311654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示期间,公众通过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见附件: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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