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港主城港区黄金口作业区中鹏植物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武汉中鹏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彦一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武汉港主城港区黄金口作业区中鹏植物油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港主城港区黄金口作业区中鹏植物油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武汉中鹏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4500万元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汉阳区汉江右岸,属黄金口作业区,位于长丰桥上游,自长丰桥上游350米至上游650米规划港口岸线段,码头下游端部距长丰桥约0.35km。
项目概况:
新建1个2000吨级植物油液体散货泊位,食用岸线长度140m,年设计吞吐量为30万吨;建设相应的连接道路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趸船、引桥、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中鹏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4588488、13627229799
联系人:谭经理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黄金口工业园金福路16号
邮箱:159276700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彦一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387118625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民主路173号武穴港航三楼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