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公众参与,现将“青龙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4-2030年)”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青龙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5-2030年)
(2)规划范围:青龙山旅游度假区位于陇南市康县境内,度假区涉及长坝镇域内花桥村、长坝村、大山村、李庄村、段家庄村、吴坝村、福坝村、山根村七个行政村,规划总面积43.65平方公里。其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为27.68平方公里。
度假区北至游龙关,南至山根村与福坝河交界以南50米,西至康县-武都区界,东至如意鎏璟温泉酒店,具有明确的范围边界。
(3)规划性质:《青龙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5-2030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中规定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是指导青龙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下位规划的重要依据。
通过本规划的引导,在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度假区的有序建设,形成旅游核心吸引力和竞争力,推进旅游经济增长和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旅游景区自然、文化、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以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旅游度假区的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必须在本规划指导内编制。凡在本区域内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规划执行。
(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2030年,共6年,划分为三个阶段。其中:近期规划(2025-2026年),共2年;中期规划(2027-2028年),共2年;远期规划(2029-2030年),共2年。
(5)总体定位
整合青龙山优质生态康养资源、茶马古道文化资源以及周边的美丽乡村资源,立足度假区优良的生态环境、浓郁的主题度假氛围与较好的城镇建设配套,强化绿色旅游发展,引导绿色旅游供给,着力提升度假产品,升级旅游服务,打造成为集山地观光、健康养生、田园拾趣、户外运动、文化体验、商务会展、科普研学、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引领西北、示范全国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何国涛 彭煦瑞
联系电话:0939-5121366
邮箱:1287773450@qq.com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西街文化大厦
三、规划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赢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建
联系电话:0931-2610888
邮箱:735857165@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87号24层004号-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信息公示网络链接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公众对本规划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您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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