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青海省囊谦县晓龙沟水库配套工程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海省囊谦县晓龙沟水库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玉树州囊谦县香达镇。
项目概况:新建人饮输水管1条14.6公里,新建灌溉输水管1条3公里,输水管线配套各类井21座。其中包括各类检查井 14座、分水井1座、排气井4
座,减压池1座,监测井1座。管道防冲墙4处,隧洞982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囊谦县水务局
地 址: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
联 系 人:任工
联系方式:13639788868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青海艺帆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解放路101号1号楼1单元152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971-8012392
邮 箱:97384527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填写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
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囊谦县水务局
2025年4月9日
作者(151****934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4-0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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