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邯郸市舜朗贸易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焦粉焦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邯郸市舜朗贸易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焦粉焦粒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二社村西
建设单位:邯郸市舜朗贸易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200m2,建设生产车间及仓库,生产车间主要购置安装筛分机、皮带输送机、上料机等,建设一条焦粉毛料筛分生产线,仓库主要用于储存原料和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焦粉、焦粒5万吨。
项目投资情况: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白燕军 联系电话:155333383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