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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论
1.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医疗废物冷储间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NH3及H2S)、挥发性有机物、病菌等。本项目转运车间设负压集气装置,车间废气经“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NH3和H2S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性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甲烷、氯气、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运营期间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1.2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自建一座10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站采用“AO+MBR+紫外线消毒”工艺。经预处理后的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在清水池存放,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最终由东乡族自治县东美清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至东乡县达板镇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间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1.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运营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1.4 固体废弃物
项目污水处理站刚开始试运营,暂未产生污泥,后期污泥待产生后进行消毒,消毒后与化粪池污泥一起定期清掏并外运处置;UV光解装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UV灯管交由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活性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间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1.5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该公司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安排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制定了厂区环境管理制度,对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保证生产、环保设施能正常稳定运行;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生产及环境管理要求。
东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已于2024年8月13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hb622900500000203K001V,有效期限2024年8月13日-2029年8月12日。。
2综合结论
通过调查分析,东乡县医疗废物暂存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基本建立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经过对监测报告的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居民投诉事件。
目前东乡县医疗废物暂存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运营期间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 建议
按照厂区指定的环保制度,定期对厂区的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环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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