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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情况
富兴路西侧、高桥路南侧地块位于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富兴路西侧、高桥路南侧,用地面积为37096平方米 。地块东至富兴路,南至洪圣路,西至鸿文路,北至高桥路,地块中心坐标为120.638240°E,30.748005°N 。
(2)调查目的
本地块现状为待开发空地,原用途为农用地、居住用地(北侧和西侧民居区域)和商业用地(农贸市场和汽车站区域),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规定,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的检测因子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限值,锌、铬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中附录A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敏感用地筛选值,丙酮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表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增选项目)。
地下水检测因子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客户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委托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单位开展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嘉兴中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土壤钻探和地下水监测井建井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于2024年3月~2024年8月开展,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检测数据分析等。
(4)第一阶段调查小结
根据调查资料分析,本地块内有过农贸市场、汽车站、计生站、轮胎修理店等生产经营活动,还有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企业,不能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开发利用需求,因此须开展第二阶段的地块初步采样分析,进一步了解土壤污染状况。
(5)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果
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本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项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的限值,地块范围内所有土壤样品和对照点的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锌、铬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中附录A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敏感用地筛选值,丙酮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表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内采集的4个点位的地下水样品和对照点样品的检测结果(肉眼可见物、总硬度、硫酸盐除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能受地块北侧、西侧居民及商铺的影响,地下水中肉眼可见物、总硬度、硫酸盐较高,鉴于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一步分析。
(6)结论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富兴路西侧、高桥路南侧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可结束初步调查工作,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73-8258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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