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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江苏艾利奥斯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艾利奥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车灯50万台套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广陵经济开发区龙泉路1号
项目概要:项目租赁扬州福发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厂房3万平方米,并对现有车灯设备进行改造升级,购置注塑机、PC设备、镀铝、三坐标、震动测试、配光等进口和国产设备约500台套,建设车灯制造组装生产线10条生产线。主要原料为:PC、PC/ABS、PP-GF30、PET、PMMA等。主要生产工艺:注塑、镀铝、涂装、组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台套汽车车灯总成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艾利奥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经济开发区龙泉路1号
联系人:殷总
联系电话:15152782590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翠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951729186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474361280@qq.com)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谢谢您的合作。
江苏翠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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