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江门市华发镜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江门市华发镜业有限公司年产174万平方米环保银镜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门市华发镜业有限公司年产174万平方米环保银镜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大营工业园(鹤山市南海标准件有限公司厂房)
项目概况:
江门市华发镜业有限公司年产174万平方环保银镜新建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工艺流程包括抛光、喷镀、淋漆、磨边、钢化等,设置1条喷镀生产线(化学镀工艺,镀种包括:锡、钯、银)、1条淋漆生产线。项目每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2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华发镜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高新区东睦路15号
联系人:伍振球 联系电话:18128282899
电子邮箱:173272831@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天安数码城
C区2号厂房513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69-21683560
电子邮箱:rich1985@aliyun.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门市华发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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