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黑岱沟露天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东南10km处,地处蒙,陕、晋三省交界处,准格尔项目一期工程于1990年开工建设,1998年7月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验收并正式投入生产,生产规模为1200万t/a,配套选煤厂规模为12.0Mt/a,选煤方法为跳汰洗选。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关于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吊斗铲倒堆工艺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3]107号),对准格尔项目一期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将原煤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200万吨/年扩大到2000吨/年,配套选煤厂扩建了第二生产系统,生产规模为800万t/a,选煤方法为重介浅槽洗选,2009年5月7日,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09]134号)。
2014年1月2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神华集团公司黑岱沟等三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煤安监行管[2014]1号),核定神华准格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生产能力为3400万t/a。为满足露天煤矿生产需求,2016年在原选煤厂工业场地内再扩建第三生产系统,生产规模为1000万t/a,第三生产系统选煤方法为重介浅槽洗选,选煤厂实际生产能力将达到3000万t/a。
2015年1月16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5]42号”文对《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给予批复。2016年3月27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批复》(鄂环监字(2016)46号)对该煤矿进行了环保验收。
该项目已稳定运行多年,其对环境的影响逐步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及当地环保局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石玉
联系电话:139477783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鸿盛工业园区孵化园10号楼A座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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