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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部门:驻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 话:0553-2963069
邮编:241000 通讯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新芜经济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湾沚区
建设单位: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内容:在城东污水处理厂北侧现有空地上新增调节池及事故池、初沉池、接触氧化池等,将新芜经济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提升至 6 万 m³/d,最终实现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增产、原位增效的目的,同时将污水厂类型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改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标准由一级 A标准提升至出水水质COD、BOD 5 、NH 3 -N、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氟化物、总铜、总锌、氰化物、铬(六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总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3 标准,SS、TN、石油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 1 中一级 A 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受理日期: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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