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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
雪域骄阳 发表于 2026-09-3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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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环评与法规科
联系电话:0458-3647894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育林东街 6 号

建设单位: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决定对厂内锅炉房进行扩建,拆除现有停用的 2#炉和 5#炉,在拆除位置建设 1 台 64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8#炉)及配套设备,作为带岭林业实验局热电厂的主热源,承担主要供热能力,原有蒸汽锅炉(6#炉及 7#炉)作为备用热源。同时,本次工程改造 DN300-DN200 一级网沟长约 900 米;改造 DN350-DN100 二级网沟长约 4000 米;扩建换热站 14 座,改造 81 栋楼内立管。本工程设计供热面积为 120 万平方米,其中 99.34 万平方米为现状供热面积,20.66 万平方米为规划供热面积。规划的 20.66 万平米面积中,有 10万为近期规划新增的建筑面积,剩余为预留面积。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山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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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
  • 报告类型
    报告书
  • 项目位置
    黑龙江-伊春
  • 受理日期
    2026.08.24
  • 审批部门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内容
    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决定对厂内锅炉房进行扩建,拆除现有停用的 2#炉和 5#炉,在拆除位置建设 1 台 64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8#炉)及配套设备,作为带岭林业实验局热电厂的主热源,承担主要供热能力,原有蒸汽锅炉(6#炉及 7#炉)作为备用热源。同时,本次工程改造 DN300-DN200 一级网沟长约 900 米;改造 DN350-DN100 二级网沟长约 4000 米;扩建换热站 14 座,改造 81 栋楼内立管。本工程设计供热面积为 120 万平方米,其中 99.34 万平方米为现状供热面积,20.66 万平方米为规划供热面积。规划的 20.66 万平米面积中,有 10万为近期规划新增的建筑面积,剩余为预留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