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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生态环境部
联系电话:010-65646095、65646067
传 真:010-6564609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项目名称: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
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
建设单位: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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