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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固废污染防治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危险废物管理是环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和产生等各个环节,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保障环境安全制定本责任制。各部门岗位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防治责任制,违反责任者可视造成事故的程度,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二章 目的
确保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及尾气治理过程中的废水、废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并对其实施有效措施防止再次造成污染,保障人员身心健康,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章 各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
1.总经理责任
(1)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
(2)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3)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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