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24 号)的要求,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