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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所需信息用途:了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履行公众监督,维护环境权益,公开产生、转移及全流程过程。1. 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代码、产生量、贮存量、利用处置量及去向
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信息、转移联单、处置单位资质
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年度申报、环评批复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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